我们欢迎那些参与了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复试或接受了申请考核的候选人,且在所有单项评估中得分超过60分的人员考虑调剂。选拔原则如下:首先,对于那些通过专家小组评审或复试,但因原导师名额限制未被接纳的考生,需获得拟调剂导师的同意后,可提出申请。其次,我们倾向于在同学院和相同研究领域内进行调剂,如有必要,再考虑跨学科的情况。若申请调剂的人员数量超过导师的招生名额,将实施二次复试,根据考生在复试中的综合表现,按名次择优录取。
申请流程为:请于6月16日20: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一旦研究生院接收到了申请,将由报考导师初步筛选,如有需要进一步考核,我们会提前通知具体的考核时间和安排。其余未尽事宜,请参照《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执行。
我们欢迎那些已经参与了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复试或接受了专家小组评估,且所有单个考核得分超过60分的考生进行调剂。调整录取规则如下:
1. 对于那些已通过专家评审,但因原报考导师名额限制未能入取的考生,须得到接收导师的同意,方可申请调剂。
2. 调剂过程首先考虑在同学院和同一招生专业内部,然后扩展到跨学科。
3. 当申请调剂到某导师的学生人数超出其招生名额时,将进行额外的复试,按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申请步骤为:请在6月16日晚8点前,将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意事项包括:
- 学校收到申请后,导师团队会进行初步筛选,如有必要,后续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 有关详细流程和其他规定,请参照《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执行。
以下是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详细信息,该名单可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进行查询。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药科教育机构,沈阳药科大学享有多项重要殊荣,包括成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项目、国家高水平研究生公派计划参与院校,以及国家“特色重点学科”和“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等。学校还被确立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和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的核心基地,同时也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发起单位。
沈阳药科大学的历史源远流长,起始于1931年的江西瑞金,其前身是经中国共产党及毛主席亲自关怀而创立的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调剂班,随着红军长征的脚步,学校发展至延安,于1941年更名为中国医科大学药科,并独立为药科学校。1946年,学校迁至佳木斯,成立了东北药科学校,随后在1949年迁至沈阳,接手了国立沈阳医学院的药学系,正式成为东北药学院。此后,浙江医学院药学系和山东医学院药学系相继并入,学校在1956年改名为沈阳药学院,开始接纳研究生。1958年,沈阳制药工业学校加入,1994年更名为沈阳药科大学,2002年又合并了辽宁省医疗器械学校,进一步扩大了其教育影响力。